通知公告

中共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党组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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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行署: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我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治盟领导小组成员,优化法治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做出重大决策。

二是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依法治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落实,按照党中央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认真贯彻关于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大综合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进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在局办公室统筹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强化队伍纪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扎实推进全局依法治理工作,优化公共服务。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备及时。对以局机关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审查其有没有权限、有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对于不符合程序制定或起草的文件,要求起草部门重新按程序运作,以程序的正当性促进内容合法性、科学性。建立和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发挥顾问律师在我局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我局聘请了奥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法律顾问,凡重大事项均要求律师参与出具意见。

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合法性审査。在重要文件草案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前由律师事务所审查并提出意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決策合法性制度,确保局内决策合法性,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制度要求办事。我局依照规定开展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023年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建防腐机制。局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没有出现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企业和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我局以构建惩防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多次组织专题教育学习,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并且始终把企业和群众对干部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六是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落实各项法治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

六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学习等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与通过率均为100%通过党组会、支部学习等会议学习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局官方网站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列为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周,以《宪法》为主题的支部学习的系列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时刻提醒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普法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年底前也将根据依法治办部署安排开展2023年度党政第一责任人的年度述职报告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基于外出推介招商工作较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文件要求的范围内,涉及面不够广泛,宣传方式不够新颖。

3.法治建设专业力量相对薄弱。法治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还需丰富法治建设队伍,法治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兴安盟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完善决策事项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进一步健全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

二是我们要严格落实依法治盟各项规章制度,定时更新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我局将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在法律宣传周等重要节日期间,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的管理,注重邀请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通俗易懂的案件故事,深入浅出地向全局机关干部讲解法律知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党组

                                                                                                             20231224

                                                                        (联系人:潘一鸣;联系电话:150348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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