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机构: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校友经济服务中心)
(一)指导招商引资。负责统筹指导全盟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全盟招商引资队伍业务技能培训,并按照全盟整体布局及各地区产业定位,为各地区提供有效信息,协助各地区开展精准招商。负责全盟各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
(二)管理招商大使。对各地区推荐的招商大使进行统一选派、调度、管理和考核,并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季调度制度。
(三)收集盟外信息。负责收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疏解相关信息;收集考察先进地区、重点企业相关信息;收集区域经济合作联络处相关信息;收集兴安盟招商大使反馈的各类区域合作及招商引资信息。
(四)收集盟内信息。负责收集各旗县市、各部门拟发布的区域经济合作及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全盟各园区围绕建链、补链、强链的重点合作招商信息;收集全盟98家规上企业的拟合作信息。
(五)研判项目信息。负责对全盟各地区、各部门、各区域经济合作联络处、招商大使等有关方面反馈的项目信息进行逐一筛选,并对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企业实力、征信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发展前景等20多个方面进行逐一研判、论证。
(六)储备项目信息。负责对合作招商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根据各地区产业定位、需求,项目产业类型、投资额度等情况建立储备项目信息库。
(七)项目包装设计。负责对各地区拟发布的招商合作项目进行统一包装设计,提高项目吸引力及资金争取力度。
(八)合作信息发布。负责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运行、维护。
(九)网络安全保障。负责承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网络安全、信息保密、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十)合作信息互动。负责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信息的解释、查询及网上回复工作。
(十一)网上招商推介。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区开展网上招商推介工作。
(十二)客商信息受理。负责客商咨询、投诉等工作的受理、协调工作。
(十三)其他信息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信息工作。
校友经济服务中心
(一)负责通过各校友组织联系对接校友企业,协助各地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研究校友经济发展趋势及相关政策,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促进全盟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三)负责盟内校友经济论坛等重大活动的前期筹备、活动开展、组织协调、事后总结。
(四)负责收集全国各高校校友企业信息,并积极与校友企业、协会组织沟通对接、建立友好联系。
(五)负责做好校友企业项目的对接治谈、手续办理、项目落地等服务推进工作。
(六)负责做好盟内校友经济相关宣传工作。